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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音乐吧【警史文化】古代的“交通法规”仪制令-警鹰微雨

全部文章 admin 2020-05-24 273 次浏览

【警史文化】古代的“交通法规”仪制令-警鹰微雨

一块仪制令石碑养枣,高约74cm,宽50cm,正楷字三行,石碑中间竖刻“仪制令”三个大字,字径14cm,左右两侧从上往下竖镌小字:“少避老,去避来,贱避贵中国性戏观,轻避重重。yy音乐吧”这便是古代的交通法规。是当时“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力武器。
“仪制”是朝廷颁布的法规礼节,牛牧童即礼仪制度,“令”指命令,是根据礼仪制度而下达的命令,带有法律的强制性。它是古代国家对全体官民社会行为的礼仪性规范条令,借以维持严明的等级秩序,不得违犯。
《仪制令》始创于唐,盛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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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在唐朝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法制制度比较完备的时侯,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涵盖了民事、刑事和经济等各方面的规定,同时也包含了交通管理方面的内容,《仪制令》即为这方面的典范。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凯撒革命,去避来。”《唐六典·尚书礼部》和日本学者仁井田升整理编著的《唐令拾遗》、《唐令拾遗补》等典籍中都有关于交通管理方面的记载,一般常见的有“贱避贵,轻避重,少避老,去避来”,“诸司郎中遇丞相,皆下马”,“文武官三品以下者拜正一品”等等,唐代只是没有用实物立于道路宣示罢了。
发展在五代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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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t8001,是榜刻《仪制令》的开始时期,后唐之长兴年(931)八月敕:“朕闻教化之本,礼让为先,欲设规程,在循典故。盖以中兴之始,兆庶初安,将使知方,所以渐诱。《仪制令》: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重避轻,去避来。有此四事承前,每于道途立碑刻字单竞缇,令路人皆得闻见。宣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管内县镇,准旧例,于道路明置碑,雕刻四件事文字。兼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刻碑,晓喻路人。委本县所由官司,共切巡察。有敢犯者,科违敕之斤罪。贵在所为简易,所化万人,既礼教兴行,则风俗淳厚错恨。庶皆顺序巴雷特重狙,益致和平极品基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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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在宋朝
至宋朝,是榜刻《仪制令》的推广时期门派养成日志,也是其盛行时期,由于当时交通工具简单混杂洛书九宫图,有车、船、轿子、牲口几大类。车类主要有太平车、因车、陷车等,船类主要有官船、哨船、渔船、快船、战船、大小海鳅船(也属官船)等。轿子类主要有山轿、兜轿、凉轿、暖轿等。牲口类主要有马匹、驴、骡等。面对交通工具混杂杂,秩序混乱的局面vgooo,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大理正丞孔承恭上书皇帝,请在两京诸州要道处刻榜公布《仪制令》。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赢驷,宋太宗下令京都开封及全国各州,必须在城内的各交通要道口悬挂木牌,写上《仪制令》,以此作为交通规则,要求百姓执行,南宋后《仪制令》由各州扩大到各县琴之森,又由悬挂木牌逐渐发展到刻立石碑水久示人。

仪制令的历史价值
从这块石碑上,我们可以看出古代的“交通法规”带有浓厚的封建等级色彩。比如“贱避贵”,意思是平民百姓要给达官贵人让路。历史上,许多朝代都明确规定人们行路时要遵守“贱避贵”的规则,宋朝赵匡胤曾诏令详定内外群臣相见之仪,如“大小官员相遇于途,官级悬殊者即行回避次尊者领马侧立,稍尊者分路行”。明朝也曾详细规定,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帝锦电视剧,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于途,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办法让出道。
清朝规定,军民人等在街市上遇见官员经过,必须立即躲避,不许冲突。以上见诸正史的“行路贱避贵”实例,反映出官员与官员之间、官员与庶民之间的等级重生之百将图。当然,石碑上其他的一些规定却对形成良好的行路秩序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少避长”,意即年纪小的人为年纪大的人让路;“轻避重”,即负担轻的人为负担重的人让路;“去避来”,来者为客人竹马钢琴师,去者指离开家庭或乡里未远行者,相对来者,去者仍是主人,主人应为客人让路。这些规定反映出古人尊敬老人、谦虚克己的为他人着想的行路风貌。可见冷情夫君,《仪制令》的颁布,对现今的道路交通规则依然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历史是前进的,但祖先遗留下的财产却是无价的。仪制令为我们详细描述了古代交通规范产生和成熟的过程,极大的帮助现代交警维护交通安全,是宝贵的遗产汉川一中。
现在,北院警史馆内就有仪制令的石碑哟,同学们可以过去,一睹它的风采。

图片/网络
文字/湖北警察史博物馆
编辑/任天豪
校对/柳瑶泉、刘延飞、喻雪
审核/陶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