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婷婷灵异事件百科红衣男孩-信磊商贸
华婷婷
事件简介
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一名十二岁男童匡志均在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的家中死亡,然而死相极为蹊跷:死者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双手被挂在屋梁上。
事件发生后,引发大众猜测。有人认为这是灵异事件。
事件详情
匡志均是匡纪绿的独子,是东泉中学七年级二班的学生,死时刚13岁零13天。昨天,记者闻讯赶到死者家中。匡志均的遗体摆在堂屋正中,身上盖着一床红被子。除了一间正屋,还有两间偏房和一间灶屋。后门就在灶屋里。孩子平时在楼下正屋大床上睡觉,床旁的屋梁,竟是孩子的最后归宿。屋里地上到处是衣服和杂物。孩子用过的课本、作业本,散乱地放在床上、桌上。两包方便面,吃了一包。电子表、书包、计算器、手机、光盘等孩子的遗物留在床上。书包里还有32.5元钱。匡纪绿说,警方和法医已在5日晚对儿子进行了解剖。因此,孩子从头部到腹部,都被线缝着。记者揭开红被子看见,匡志均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没有任何伤口。
死者身穿红裙子匡纪绿告诉记者,前几天他的手机坏了,跟儿子联系不上,5日中午12点多钟,他回家为儿子送饭钱。平时进出的大门和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他绕到后门,后门虚掩着,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家里一片狼藉,娃儿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扎扎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双脚离地几厘米,旁边一个长椅被推翻在地,儿子全身冰凉,早已死亡。匡纪绿41岁时才得了这个儿子。眼前的情景让他傻眼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家人不相信孩自杀很快,巴南区刑侦队的刑警赶到。5日晚,市公安局的刑警和法医也来了。匡纪绿说,刑警把儿子从屋梁上放下来,脱去他的红裙子,发现儿子贴身竟然穿着他堂姐的游泳衣,儿子自己的衣服一件没穿。匡纪绿说,法医告诉他,初步判断,儿子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儿子身上,除了多处深深的勒痕外,几乎没有外伤。法医带走了儿子的内脏等物,回城里解剖。昨天,孩子的妈妈辜登会在记者面前,已没了泪水,她说,自己和丈夫都在江北区打工,家里就儿子一人。平时,每个周末儿子都回江北和他们在一起。因为10月24日儿子回来时,他们给了儿子几百元作饭钱、资料费等,儿子就说下周11月1日不回江北了,要自己回农村老屋。辜登会说,平时,家里的后门从来不开,都用两块大木板挡着,外加一根钢筋。儿子死后,大门、侧门关着,后门开了,两块大木板和钢筋被放在门的左右两旁。匡纪绿说,儿子与他们最后的日子里,他一点都没有异常的表现。“我们不相信他会自杀。”孩子生前没有怪癖匡志均邻居王伦琴对记者说,匡纪绿全家都很老实,平时对人也友善,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纠纷,匡志均平时少与人说话,害羞得很。从不主动招呼人。娃儿啷个就突然死了,全村人都觉得太怪了。70岁的邻居邓先碧说,匡志均平时贪玩,成绩不太好,但人和他妈、老汉一样,老实得很,从不招惹哪个。以前也从没发现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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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穿裙子被挂屋梁续:定性意外死亡 晨报讯 (记者 罗小光)昨天,巴南区东泉镇神秘死亡的13岁男孩(详见本报11月7日10版《身穿裙子脚捆秤砣 13岁男孩被挂屋梁上》)的父亲匡纪禄,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对儿子匡志均的死亡鉴定结论:“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
匡纪禄说,他对这个结论不服,将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并状告儿子所在的学校。 警方难解男孩死亡原因 昨天,匡纪禄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12月5日给他的两份通知书,第一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控告人匡纪禄你于2009年11月5日提出控告的匡志均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第二份是证明,上面写着:“经市、区两级刑侦、技术部门调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 匡纪禄告诉记者,拿着警方给他的通知书和证明,他很不理解,也对警方的鉴定结论不服。当时,他质问警方:“什么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杀和自杀,我儿子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这种意外是怎么出现的?”
匡纪禄说,对于他的疑问,警方没有回答。
于是,匡纪禄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释“意外死亡”的含义,警方想了一会儿说,比如玩游戏也可能引起死亡。匡纪禄再次提出疑问:玩什么游戏?和谁玩游戏?如果是玩游戏引发的死亡,那我儿子死时,双手、双腿捆得非常专业的结又从何解释?我儿子双手被捆后,不可能把自己“挂”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红裙子和游泳衣。匡纪禄说,后来巴南区刑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他,不仅是区局,市局也无法解释发生在匡志均身上的这些现象。
“如果不服区局的鉴定结论,可到市局申请复议。”警方安慰匡纪禄说。 “明天(12月9日)我就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匡纪禄昨天说。
将申请复议并状告学校
昨天,记者还看见东泉派出所为匡志均开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在死亡原因一栏上写着“其它非正常死亡”。
“如果不是老婆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进了农村老屋,催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儿子的尸体可能腐烂了都没人晓得。”昨天,匡纪禄哭着说。
11月5日,警方在现场判断,13岁的匡志均死于11月3-4日(星期二或星期三)。或许是“母子连心”,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亲辜登会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未谋面、个头很高的男人悄悄进入他家农村老屋,并在梦中催促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她立即被吓醒了,因为儿子当周正好回农村老屋没有到江北城与父母见面,于是辜登会赶紧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纪禄起初没有在意,拗不过妻子,11月5日才赶回老屋查看,结果儿子真的出事了。
匡纪禄说,儿子在当地学校念住读。有同学证明,儿子10月30日(星期五)放学回家时,一切正常,他本应在11月1日(星期天)晚上返校。“没有返校,学校虽然自称也联系过我,但在没有联系上之后,他们就放弃了继续联系的责任。如果学校坚持联系家长,及时告诉我儿子没有按时返校,或者派人到家里去看看(家长留下的家庭地址,学校离匡志均家仅两三公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儿子4天不返校的情况,我们可以尽快想办法,或许还可以救出儿子。现在,这宝贵的4天时间,因为学校不负责任,被耽误了,因此,我们要将这个学校告上法庭。”匡纪禄说。
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丽霞告诉记者,如果匡纪禄向学校提起诉讼,丽达律师事务所将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记者将匡志均的死亡结论告诉重庆法医验伤所主任、重医教授李剑波,请他分析“意外死亡”的几种可能和原因。李教授回答,不能分析,因为法医从来不做假设,每个死者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死因,在没有看到孩子的尸检报告前,一切无从谈起。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博士生导师萧美茹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社会黑手伸向农村留守儿童,不仅是对幼女进行强奸,还对男童进行性侵犯,因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应该不分男女。
相关评论
让其子嗣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集合了 金木水火土五行头顶有针眼!分魄术! 那针用尸油泡过泳衣为 水红衣为 火秤砣为 金横梁为 木地为 土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2.对小孩家比较熟3.凶手应该懂一点易经,且比较迷信。4.跟小孩家结仇比较深,不深不会下手这么阴。5.结合迷信程度来看,此人应该至少30岁以上。标准的养鬼术前半段十五岁以下的童男童女用红衣锁魂 秤砣坠魂 离地一尺 魂魄不能随土而遁引魂针开泥丸宫引魂魄出窍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为养鬼之器极阴之地养49天 那就是一厉鬼 。
先锁魂,再泄魂,最后取魂魄!
个人以为,如果只是想让他死不超生,全家绝后的话,不至于用这么多东西,看来凶手的目的不在于伤魂,而在于取魂!前面有人分析了,为什么这个凶手要给死者穿其堂姐的红色泳衣?因为按照道术修炼来说,就是要把这个孩子最阴之魂魄提炼出来!所以要在最阴的时间这个男孩13岁零13天,并给他穿上他亲人的红色衣服!为什么是泳衣?因为属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亲人穿的,可以说是至阴之物了!分魄针 锁魂红衣 坠魂砣 茅山专属法术泳衣为 水,红衣为 火,秤砣为 金,横梁为 木,地为 土很 明显,这个凶手是为了把男孩的至阴之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针锁魂红衣坠魂砣的同时使用!看来这个凶手是为了取得魂魄才这样的!分魂针 从头顶插入,是为分魂,也是为了泄魂!否则怎么取得魂魄呢!而锁魂红衣坠魂砣则是起到在分魂过程中,男孩的魂魄不会丢失,因为取魂是非常麻烦的,所谓人有 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丢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阴魂魄了!所以,凶手是先锁魂,再泄魂,最后取魂魄!我来说下吧,这个男孩应该是至阴之命格,按道法术上来说,他的魂魄算是修炼法术最好的东西!
科学解释
红衣男孩为体位性性窒息:捆绑悬吊方式:双大腿中下段后侧套有一白色尼龙绳,绳索从后向前再经会阴部向后上方走形,经双侧臀部、腰背部外侧、双侧腋下,向前从外裙领口前穿出,分别与悬吊的双上肢伴行至双手打结,形成单条环形套,此环形套被双腕捆绑的绳索穿绕一次。尸表检查:尸长163CM。尸斑呈暗红色,双手、双下肢尤其索沟上侧、双足较明显。双侧腹部广泛尸绿。黑发,长2.6CM。额部局部见轻度擦挫伤,界限不明显。绳索走线压迫部位对应有索沟,均有生活反应。双侧脸部结膜见针样点状出血。双侧足底及脚趾沾满灰尘。尸体解剖:脑膜血管淤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心血呈暗红色流动状,双肺浆膜下见弥漫性针尖样点状出血。各器官均未见损伤。毒物检验:死者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农药、常见安眠药及毒鼠强成分。死者所穿泳衣裆部检出死者本人精斑。
本案男孩是一种特殊机械性窒息,也称“限制性体位”死亡原因如下: 悬挂体位致死的始动因素是限制性体位造成的原发性呼吸肌疲劳、机体缺氧。在缺氧状态下,机体通过神经、体液和应激反应等机制进行了调节、代偿,以缓解缺氧的进展。由于限制性体位未能去除、缺氧的状态一直未能扭转,在悬挂后期,外周的呼吸肌因疲劳、缺氧、损伤严重影响了呼吸运动的进行;脑组织也因肺的气体交换下降形成严重缺氧,呼吸中枢发放冲动减少、减弱,引发呼吸衰竭;外周和中枢两方面的原因综合造成了呼吸肌无法收缩,胸廓无法扩张,导致机体死亡。 悬挂过程中的表现,大致经历代偿、缺氧、呼衰三个时期,呼吸均先于心跳停止。 人体前肢悬挂后出现呼吸困难、紫绀等现象,在悬挂后35~140分钟(平均48.1分钟)内出现呼吸停止而死亡。解剖可见全身器官淤血,脑水肿等。血气分析显示:实验后pH值下降、PaO2显著降低,PaCO2明显升高等。另外,组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uperoxide dismutase,SOD)活性明显降低,丙二醛(malonodialdehyde,MDA)含量明显增高,提示氧自由基产生增加,组织发生脂质过氧化性损害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