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棵树,老邻居反目。榆树下,法官挽回邻里情!巡回审判典型案例(五十一)-天平南阳
俗话说“亲戚远来香,隔房打高墙”,处理邻里关系一直都是一个难题。这不,河南省社旗县赊店镇东裕社区的两户老邻居,就因一棵树竟闹得不可开交。
社旗县法院的法官们邀请人大代表、居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及当事人邻居20余人,来共同化解这个盘根错节的纠纷幸福伤风素。2016年4月12日,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这棵榆树旁边,开庭审理这起纠纷案,经调解张老汉补偿李老太1000元,李太老同意把树放掉。
榆树影响出行 老汉把老邻居告上法庭
2016年初,赊店镇东裕社区的张老汉,一纸诉状将相处几十年的老邻居李老太告上法庭。究其原因,竟然是为了一棵树!
张老汉说,李老太家的这棵榆树长在他家门口。这棵榆树直径1.5米左右、二三十米高,因正对着张老汉家门口,使他一家人出入很不方便。他又是残疾人,腿脚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他多次和李家协商弑戒,让他们把树伐掉,但李家就是不同意。无奈深蓝词典,他只好求助法官,让法官出面解决。两次化解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社旗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们曾三番两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因双方当事人是邻居,接触频繁,日常生活就有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又由于宅基地出路等历史遗留问题陵县天气预报,这次纠纷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长生 书闲庭,法官的调解无果而终并蒂成双。
为此,法官郭莹林和同事们多次谋划怎样才能妥善解决这个纠纷。考虑到张老汉和李老太年岁已大,案件处理不慎,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于是报答一生,法官们借助“民间智慧”,组织居民召开现场座谈会和无记名投票,征求大家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法官当场调解 补偿千元伐掉这棵榆树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上午巡回法庭即将开庭时,张老汉、李老太两家吵骂声从巷子传来,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心里怨气在此时达到着火点。眼看场面即将失控,社旗法院城关法庭法官立即拉开两位老人及相应家属,才勉强平息场面走上巡回法庭。自体脂肪填充额头
上午9时56分,巡回法庭开庭了。张老汉和李老太面对面坐在原被告席上,诉说着各自的委屈。
张老汉说:“这棵树30多年了。过去是一棵小树,我出去打工回来,就长成了一棵大树巩天阔,影响我一家人的出路,粟奕应该放掉。”李老太称:“我家的树我做主红楼夜话。谁伐树,得给我钱。”
法官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当庭主持调解。法官给两人讲解了法律知识,又阐述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劝说,张老汉同意补偿1000元伯府嫡女,李老太同意伐树才木玲佳。
闭庭后空姐小花,张老汉感慨地说:“法官为我两家的事,多次上门,这个结果我满意。”李老太也说:“为了一棵树,差点伤了两家人多年的和气,想想划不来!”
郭莹林提醒保拍网,邻里之间产生了纠纷,应“换位思考”。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白对邻居的义务,切莫只图自己方便,或觉得必须用自己的办法解决问题。俗话说:“有千年邻居狗十三 电影,无千年亲戚魔塔60层,让他三尺又何妨。”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伤了邻里和气,这样真的划不来。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圣宋元宝,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八十三条同样规定了相邻权人之间的权力义务,这些法律规定都为我们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寻秦记连晋,”邻里之间应讲究团结便利,遇事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fpc人才网,遇事应当多沟通、多理解,以便避免纠纷,促进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点评人简介
郭莹林,男,生于1979年12月,现任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产业集聚区法庭庭长。2000年到参加工作,历任社旗县法院法警局法警、行政庭科员、审判员、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法官”,曾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天平南阳
微信ID:nanyangfayuan
1.点击历史信息,查看更多内容
2.天平南阳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长按二维码关注